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、客户营销服务记录、你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。
上述问题违反了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66号)第四条、第七条、第二十四条,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》(证监会令第202号)第七条、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,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5号)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六条的规定。按照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第三十二条球盟会,、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》第十八条、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我局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:
一、责令限期改正,你公司应当整改上述违规问题,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和人员的合规管控球盟会,,自收到监管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Copyright © 2002-2024 球盟会官网入口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| 桂ICP备2022011042号